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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赴浙江大学学习交流

发布:发布时间:2009-01-05浏览次数:299

        为了紧紧围绕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纪委、监察工作,校纪委与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于6月26日联合组织专职纪检干部赴浙江大学学习交流。浙江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郑爱平等同志接待了我们。大家分别交流了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浙江大学的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合署办公,已连续多次被评为“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浙大纪委着眼创新,注重实效,建立了与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式工作机制,如与党办、校办等综合部门建立了督查工作协调机制;与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了干部人事任(聘)用协同审查机制;与财务、审计部门建立了财务检查与经济责任审计跟踪机制;与基建、采购部门建立了招标评标的全程监督机制等,保证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综合效能的发挥。浙大纪委十分注重发挥校纪委委员的作用,原则上每月召开纪委全委会;由校纪委委员带队,纪委办公室同志配合,每年都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各类调研,近年来在招生监察、规范办案、校务分开等多个方面形成了专项理论研究或调研工作报告,较好地实现以理论和调查研究推动工作。浙大纪委还于2006年,在全国高校率先试行了案件助辩审理制度,制订了《浙江大学党纪案件助辩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有效维护违纪党员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案件检查工作质量。
      这些理念和做法体现了求实、创新的浙大精神,对我校的纪委、监察工作有很大的启发。我们要进一步联系实际进行学习和讨论,明确思路,完善机制,创新方法,不断改革、创新我校的纪委监察工作,为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此前校纪委还就如何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校务公开、招生监察、办信查案、队伍建设等问题赴复旦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与纪委监察部门同仁进行了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