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七论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09-02-16浏览次数:2187

  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水平。贺国强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把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的进程,服从服务于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不断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不可得矣。”防治腐败,必须从源头抓起。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实践的认真总结,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国在一些领域的改革已初见反腐治本成效,建立起的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作用已初步显现。也应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腐败的成因和表现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多样,牵涉到体制、机制、法制和管理等不同层面。改革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更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和根本途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不断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建设,继续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

  治本抓源头工作涉及面宽、情况复杂,必须找准产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环节,明确治理重点和目标,力争在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现实表明,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领域、热点部位、关键环节,往往是腐败现象容易滋生蔓延的地方。当前,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等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有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对此,要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推动源头治理工作在这些领域和环节取得新进展。同时,还要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财税、投资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最大限度地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必须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方面的保证作用。在我国现阶段,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要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必须把治本抓源头工作与改革的进程紧密结合起来,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做到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源头防腐就要延伸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要延伸到哪里。既要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又要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同时,要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尤其要注意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把那些通过查处和解剖案例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法规制度建设,使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有实效。进一步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还必须充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作用。随着源头防腐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要健全预防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的相关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及时总结基层预防腐败工作经验;拓展工作领域,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快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取国际预防腐败的经验,扩大我国在国际预防腐败领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