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九论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09-02-16浏览次数:151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改善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到实处。

  处于基层的广大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最直接、最重要的环节,如果基层工作做不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搞不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会成为“空中楼阁”,难以落到实处,党群、干群关系就会受到损害,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国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整体推进、成效日益显现的良好局面。但我们还应该看到,一些地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战斗力,一些基层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作风粗暴、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些国有企业改制、资产转让等工作不公开、不透明,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高校招生、收费、基建等逐渐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城市社区资产处置、物资采购以及民主决策议事制度和公开制度等有待继续完善。这些现象和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并着力加以解决。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农村、国企、高校和城市社区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成效,为推进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针对基层不同领域的特殊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加强对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做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保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加强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高校,特别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加强对高校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中心的监督和审计;在城市社区,要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强化领导,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着眼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不断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