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

来源:纪委监察处发布时间:2009-09-30浏览次数:442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董君舒   

  如何更好地使中央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与上海的实践有机结合,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是我们一直努力思考和探索的重大课题。中央纪委在上海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后,我们抓住这个契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先进经验,选择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和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努力探索一套“制度加科技”的预防腐败模式,并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深化,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制度加科技”是上海预防腐败的一项积极探索和尝试    

  “制度加科技”,就是以预防腐败为目的、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为关键、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一整套工作思路和实践措施。开展这项工作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深刻吸取社保资金案教训的需要。上海社保资金案发生后,我们深刻反思、堵漏建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抓住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反腐败措施的有效性。二是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需要。上海被中央纪委确定为全国第一批预防腐败试点地区后,我们抓住这个契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制度加科技”有机融入权力监督、市场监管、资金监控的各个方面,通过信息技术优化业务流程,固化管理要求,减少制度落实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三是上海建设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法治化城市的需要。上海是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有着良好的信息化基础,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很多地区和部门都有很好的基础,也有这方面的人才、经验和硬件,这对我们开展这项工作,既提供了便利条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四是推动上海反腐倡廉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需要。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上海要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大力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与此相适应,上海反腐倡廉建设也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大力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手段创新和方法创新,努力走在全国前列。这既是中央的殷切期盼,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题中应有之义。   

  “制度加科技”重在解决制度的执行问题   

  当前,各单位各部门都制定出台了很多制度规范,但对制度的执行缺乏有效监督,对制度执行的效果缺乏科学评估,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缺乏有力惩戒,有些制度甚至被“人情”和各种“潜规则”所替代,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从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来看,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在权力监督方面,还存在着权力容易被滥用、运行透明度不高、问责不落实等问题。二是在市场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存在不正当利益关联,一些市场中介组织运行不规范,市场诚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三是在资金监控方面,还存在着管理粗放、监管措施不到位、缺乏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等问题。制度建设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而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执行,科学的制度设计加上现代科技的支撑,是解决制度不落实这个顽症的“良药”。我们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借鉴现代管理学的成果,按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的思路,把制度的理念通过程序固化到计算机工作流程中,用“无情”的电脑代替“有情”的人脑,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


  “制度加科技”需要系统化推进
   

  我们运用“制度加科技”的模式,以“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为总体思路,确定了浦东、长宁、松江等三个区,建筑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金监管等六个国有资产、资金、资源相对集中的领域,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信息委、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社会服务局等六个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作为试点单位,推进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实践中,我们感到,“制度加科技”绝非简单的物理相加,而是包含着一系列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的优化组合,必须坚持系统化推进。第一,必须以制度创新为前提,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制度创新是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是一项基础性工程。我们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通过“制度加科技”,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加强对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相互牵制和制约,努力实现网上公开、网上办公、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管的有机融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观念的变革、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组织的重构和政府管理的优化。第二,必须以科技为手段,将制度与科技有机结合起来。信息技术具有“标准严密”、“客观公正”等特性,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业务操作和制度执行的刚性,缩小制度设计和执行之间的差距。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把各种流程固化于信息系统内部,任何人在使用时都只能按照自己的岗位权限进行操作,既不能越权操作,也不能代替他人操作,并且每一步操作都留下痕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压缩诱发不廉洁行为的“灰色地带”,实现对行政行为的全程化、全方位的监控,建立起跨地域、跨部门的监控体系,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第三,必须以机制为保障,将“制度加科技”有机融入职能部门的业务管理之中。在实际工作中,反腐倡廉建设和具体业务工作容易存在“两张皮”的现象,如何将反腐倡廉建设有机融入部门的业务工作,是一个现实中经常碰到的难题。运用“制度加科技”的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仅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等环节上强化监管,将严格的操作规范贯穿于业务和权力运作的全过程,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还抓住了制度建设这一根本,提升了预防腐败的效能。   

  “制度加科技”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抓好预防腐败试点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制度加科技”的思路,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第一,围绕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的目标,要求所有的政府部门都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让每一项权力具体化、标准化、岗位化。与此同时,抓紧构建全市统一的信息化行政审批平台,努力实现行政审批的可监督、可控制、可溯及、可追究。第二,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同时,促进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构建全市统一的征信系统,推进市场征信体系建设。第三,进一步推动全市“金财工程”建设,总结推广加强公共资金监管的试点经验,通过管理创新和网络技术的有机结合,在全市构建起一个对资金流向、流量和流速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的平台和一套规范高效、信息共通的监控机制,逐步做到能够监管到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并对资金流动异常情况能够及时进行预警和处理。

  由于“制度加科技”是一种新的思路和手段,这也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大力加强专业培训,特别是要熟悉行政管理、经济运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熟悉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善于把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有机融入职能部门的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中,用积极培育和规范市场的方法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更加科学有效地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和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时间:2009-09-30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