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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发布:纪委监察处发布时间:2011-05-05浏览次数:267

 

              2011年是建党90周年和建校105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密围绕学校事业的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学校事业的健康与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上海市九届纪委六次会议精神及上海教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讲话精神,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确保党员干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
  加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须经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学术团体和教职工的监督作用。
  继续发挥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在基建、收费、设备采购等工作中的联合监督作用,认真履行部门职能监管责任,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预防腐败。
  (三)加强《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学习贯彻
按照市纪委、教卫党委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校级领导干部学习执行《上海市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同时,对应《规定》要求,认真制定学校处级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规范各级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四)全面开展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的建设
  总结2010年工作经验,以“制度加科技”的思路,全面开展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通过梳理工作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与完善制度建设。
  (五)进一步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和学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在构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流程的过程中,发挥监察部门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为师生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六)认真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若干规定》,和市纪委、教卫党委、教卫纪工委的有关要求,在提高认识和自律意识的同时,探索规范管理的制度建设。
  (七)加强办信查案工作,预防与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部门对信访工作,要加强信息汇总与报告制度,注意限时结案。要根据信访提供的信息,通过提醒与戒免机制,防止滥用职权、贪污贿赂、截留挪用、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防止工程建设、物品采购、医药购销、学术研究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防止招生考试、收费办班等环节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发生;防止违反政治纪律与组织人事纪律等案件的发生。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的各项学习培训工作。加强纪检员、监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良好品质。要进一步发扬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对事业的忠诚度、岗位职责的胜任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