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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发布:发布时间:2014-12-25浏览次数:232

校内各部门: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教卫党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预防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营造清新、简约、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学校党员干部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实际问题;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2.积极营造廉洁自律的节日氛围

    教育和引导学校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种活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针对本单位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格执行《上海理工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用公款送礼(包括节日贺卡等礼物)、宴请。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部署和督察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专门力量,抓好工作落实。

    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纪委(监察处)将会同党委组织部对全校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纪委(监察处)、组织部

2014年12月23日